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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工多年!巢湖藍光項目正在重整!有望復工!

    停工多年!巢湖藍光項目正在重整!有望復工!

    巢湖房地產信息網    0人瀏覽   0人點贊   發布日期:2023-03-21

    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


    預重整管理人文件

    (2023)藍光預管發字第001號


    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預重整

    債權申報通知書


    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債權人及利害關系人:


    2023年2月24日,巢湖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0181破預1號預重整備案通知書及決定書,決定受理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藍光公司”)的預重整申請,并指定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擔任藍光公司預重整管理人(下稱“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職責?,F管理人就債權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藍光公司的債權人應于2023年3月24日前向藍光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方式:

    (一)現場申報:地址安徽省巢湖市旗山新區巢湖藍光芙蓉香頌項目售樓處;聯系人:袁律師、司律師、廖律師,聯系電話:18856038943、13956992062、17756576277;申報時間:每周一、周二、周三,上午9:30到下午16:00。

    (二)郵寄申報:EMS寄送;收件人:袁律師;電話:18856038943;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柏悅中心12樓,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郵寄請備注:巢湖藍光債權申報材料。

    申報債權應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是否擁有優先權、優先權金額等;申報時請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復印件并攜帶相關證據材料原件,以便核查。

    在上述期限內已申報的,由管理人進行債權核查。

    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如后續巢湖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的重整,債權人無需再另行申報債權。

    對于申報債權所涉利息、違約金,暫計至預重整申請受理之日(即2023年2月24日),預重整受理之日至重整受理之日的利息、違約金待重整受理之日確定后另行計算。債權人對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享有的債權金額和債權性質最終以巢湖市人民法院的裁定結果為準。

    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請重整計劃草案的內容與預重整方案內容一致或有關權利人的權益更趨優化的,有關出資人、債權人對預重整方案的同意視為對該重整計劃草案表決的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重整計劃草案對預重整期間債權人、出資人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內容進行了修改并對有關權利人有不利影響,或者與有關權利人重大利益相關的,受到實質性影響的權利人有權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對重整計劃草案重新進行表決;

    (二)預重整方案表決前債務人隱瞞重要信息、披露虛假信息,或者預重整方案表決后出現重大變化的,受到實質性影響的權利人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對重整計劃草案重新進行表決。

    如預重整期間需召開債權人會議的,相關事項屆時將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預重整案

    債權申報須知


    各位債權人:


    為順利進行債權申報,現就債權申報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等說明如下,請您認真閱讀,并按照要求提交債權申報材料。

    一、申報主體

    對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享有債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申報方式以現場申報為主,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的,建議使用郵政EMS的方式向通知中載明的債權申報地址和聯系人郵寄,無法提供原件進行核對的,請按照本說明第六條第3項的方式處理。

    二、債權申報的登記機構

    管理人是負責本次預重整案中接受債權申報等工作的唯一法定機構,請各位債權人按照公告通知的申報期限、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的相關要求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人向巢湖市人民法院申報債權的,不視為有效申報。

    三、債權申報材料的填寫

    債權人需在管理人所提供的《債權申報表》中填寫申報的債權金額、債權形成原因、是否有財產擔保及是否是連帶債權等事項。債權人需要詳細說明債權人、債務人、保證人、連帶權利人、連帶義務人等主體的具體情況及債權的發生、變更、擔保及保證、履行、抵消、清償或部分清償,是否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的時間和發生數額(包括債權本金、余額、各種利息、罰息、違約金、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等)等全部情況;若已進入執行階段,須提供法院出具的《執行情況說明》。

    請各位債權人如實填寫《債權申報表》后附的申報材料目錄,并準備相應的證據材料復印件。債權人是企業法人的,需在《債權申報表》及后附名錄上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在《債權申報表》及后附目錄上由債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四、債權人主體資格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企業法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和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金融機構需提供有效的《金融許可證》《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等金融業經營資格的證明;如發生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導致其與申報的債權材料記載不符的,需提交由相關工商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2、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其他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3、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為申報債權的,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債權人為公司法人的,須按樣本提交授權委托書加蓋公司印章、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代理人為律師的,還需提交律師事務所所函及律師證復印件。

    (2)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須按樣本提交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代理人為律師的,還需提交律師事務所所函及律師證復印件。

    五、證明債權發生需提交的材料

    1、合同、協議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2、各類票據、匯款單、對賬單、送貨單、提貨單等履行合同的原始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3、債權如有擔保的,需提交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相關合同和是否辦理登記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4、債權如已涉及訴訟、仲裁、調解、保全的,需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5、債權如涉及建筑工程爭議的,須提交建筑工程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6、利息計算及計算方法的詳細書面說明。

    7、債權的發生及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債權轉讓、債務承擔、合同轉讓、債權債務重組、抵消、清償等)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8、債權人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主張債權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9、債權公證文書或相關公證文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10、能夠證明債權發生、變更、存續、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六、特別注意事項

    1、債權人提交一份申報材料,按照申報材料目錄的順序排列并裝訂成冊,債權人為單位的,需加蓋騎縫章,債權人為自然人的,由債權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復印件上簽字。

    2、債權人及委托代理人請認真填寫《債權人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及受償賬戶確認書》并簽字、蓋章,注明有效的聯系方式、郵寄地址。管理人將相關文件郵寄到指定地址視為有效送達。受償賬戶為財產分配時的唯一指定賬戶,管理人將款項匯至該賬戶視為已清償相關債務。

    3、債權人采取郵寄方式申報債權的,因無法現場提交原件進行核對,需在復印件材料中簽注“本件已核對與原件一致,一切法律后果自負”字樣,并在字樣處蓋章或簽字,復印件提供一份,按照申報材料目錄的順序排列并裝訂成冊,債權人為單位的,需加蓋騎縫章,債權人為自然人的,由債權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復印件上簽字。

    4、債權人向管理人提供的外文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5、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債權人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6、債權人向管理人提供的資料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資料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國所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債權人提供的證據是在港澳臺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管理人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柏悅中心12樓

    收件人:袁靳 18856038943


    巢湖市藍光和駿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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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項目復工復建情況


    3月8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海舟,市人民法院院長羅鋼、副庭長翟華箐及居巢管委會、市住建局、市自規局、市房產中心、居巢投資公司、同濟建設、藍光公司、浙商銀行、項目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前往項目現場視察、踏勘,并召開了項目預重整推進會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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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上,管理人匯報了近期預重整工作進展及下步安排;總包單位同濟建設公司匯報了近期工作進展及復工需要支持解決的問題,項目設計單位、勘探單位提出復工相關意見建議;居巢管委會及居巢投資公司匯報了4千萬共益債出資方案;市法院、市房產中心、市住建局、市自規局的同志也表達了對于項目盡快復工的支持。

    朱海舟在會上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各方和衷共濟、樹立信心,搶抓有利市場氛圍,圍繞三月底復工的時間節點,加快進行前期準備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既要做好監管工作又要做好服務工作,為項目順利建成提供堅實保障。

    管理人將秉持此次會議精神,全力協助藍光公司、同濟公司以及其他責任主體,盡快實現項目復工復建;并按照會議要求,選定審計、評估機構,做好清產核資工作,繼續做好債權申報及審核工作以及意向投資人的接待、盡職調查等協助工作,爭取早日實現項目的建成交付。


    稿件來源:巢湖藍光和駿置業預重整管理人


    總共執行時間 0.03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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